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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9日

大风刮倒树木砸坏车辆,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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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24年5月30日,李某将自家小客车停放在自家小区停车场,该小区和某广场以铁栅栏相隔。当日下午,该地气象局发布大风蓝色预警。随后,大风将某广场的大树刮倒,倒下的大树连带铁栅栏一起砸中李某的小客车,将车辆上部和后部右侧砸伤。事发后,李某对小客车进行修理,共支付维修费18800元。李某认为被刮倒的大树属于某广场的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未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树木进行日常维护,导致树被大风刮倒,物业公司存在责任,故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物业公司称大树不属于其公司管理和维护范围,并且当日有极端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同时,李某在明知有大风天气的情况下,还将车辆停在树底下,自身亦存在过错。所以,物业公司不同意进行赔偿。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李某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车辆维修费18800元。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被大风刮倒的大树位于某广场范围内,属于某广场的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作为倾倒大树的管理人,理应对其服务区域内的树木、道路等尽到充分、合理的管理责任,但物业公司并未履行上述职责。同时,在气象局已发布有大风预警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既未进行巡视、未加固其管理的树木,亦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应对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将车辆停放在居住小区规划的停车场内,未违规停车,对损害发生并无过错。综上,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该物业公司赔偿李某车辆维修费18800元。

 

(来源:法治平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