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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6日

法庭“搬”进案发地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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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是世界环境日,当日上午,在案发地杨村桥镇朝美湿地公园,市法院院长陆俊杰担任审判长,巡回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市检察院检察长何靖出庭支持公诉、代表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职。

2022年,市政府发布通告,全市范围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2024年10月,被告人郑某在无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禁用工具猎套(吊杆)陷阱猎得白鹇2只,又于2025年1月将禁用工具猎夹(塑夹弹簧套)借给万某(另案处理),猎得黄麂1只。被猎捕、杀害的2只白鹇、1只黄麂共计价值13000元。

经审理,市法院根据涉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当庭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

市法院行政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6·5”世界环境日,我市在案发地开展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巡回审判,以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作为教育素材,能真正让大家将生态保护的法律意识铭刻于心,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法治屏障,为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 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