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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私自拍摄军事基地照片出售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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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9年3月,在校大学生小帅被一个高薪兼职群吸引,进群后,热情的群主小美主动添加小帅为好友,并告诉小帅,只要提供某军事基地的内部图片,就能获取高额报酬。欣喜若狂的小帅按照间谍小美的要求,多次前往军事基地附近的高楼楼顶,拍摄某军事基地的内部情况,然后发送给小美,先后发送图片1000多张。致使我国多艘军舰舷号被外国间谍情报机关掌握。后小帅的行为被某国安机关发现,国安机关将小帅的违法证据移交司法机关。最终,小帅被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本案中,小帅按照间谍小美的要求偷拍我国某军事基地的内部机密,使我国国家安全遭受到风险,已然触犯刑法的规定,等待小帅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
(来源:安徽监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