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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
我市破获一起跨区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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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跨区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对涉案的富阳区某运输企业依法作出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件因当事人采用遮挡号牌、无准运证运输、关闭定位系统等恶劣手段逃避监管,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成为我市近年来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典型案例。
事件要追溯到2024年11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钦堂乡出现大量违规倾倒的工程渣土。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公安、交通运输、钦堂乡政府等部门单位召开案件会商专题会议,部署跨区域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经现场勘查,倾倒点为非合法登记的消纳场所,且渣土来源不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调取沿线监控,发现涉事车辆通过故意遮挡号牌、关闭车载GPS定位系统、驾驶员全程戴口罩等方式逃避追踪。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沿线监控等技术手段分析车辆行驶轨迹及渣土特征,最终锁定涉案单位为富阳区某运输企业。调查显示,该企业在未取得《工程渣土准运证》的情况下,多次利用夜间时段将工程渣土偷运至钦堂乡,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该运输企业已构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且存在故意逃避监管的情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35万元罚款的处罚。
普法警示
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1.运输资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须取得《工程渣土准运证》,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并保持实时在线;
2.规范倾倒:建筑垃圾须运送至合法登记的消纳场所,严禁私自倾倒。
(来源:建德微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