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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8日

我市发布三类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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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每年这时候,总有各种消费者权益相关话题冲上热搜。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我市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大家一起看看,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一:明码标价

 

案情介绍:

消费者于2024年9月18日在建德市某烧烤店消费时,发现其点的“花生加毛豆”收费25元/份,认为价格过高且店内未公示该菜品价格,遂投诉举报要求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被举报人虽提供塑封纸价目单,但未在醒目位置公示,且内容不齐全,未标注部分在售菜品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商家行为构成价格标示不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经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要求其规范经营行为。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本案例中,经营者销售食品花生加毛豆未明码标价,也未向消费者告知该商品的具体单价,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提示:

消费者点餐前应主动查看价目表,对未标价商品要求商家先行说明。

留存消费小票,若遇价格争议可拨打12315投诉并提供证据(如账单、照片等)。

警惕“时价”“套餐外收费”等模糊表述,要求商家明确具体价格。

 

案例二:“免费领取”陷阱

 

案情介绍:

2024年10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表示其接到某店铺电话称可免费领取学习机,想着领取后可以作为家中孩子的学习工具,消费者便按照提示到该店铺领取学习机,到店后被告知需支付3299元购买学习资料激活设备。消费者付款后察觉受骗要求退款,但商家已撤店。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通过消费者提供的电话联系上商家,商家表示是学习机厂家在建德搞推广活动,当时在当地某商场内租赁了一个铺位。经过电话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扣除200元激活费用,退还消费者3099元,学习机由商家收回。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商家打着免费赠送的宣传,将消费者吸引到店中消费,然后以“有偿”才能享受“无偿”商品(服务)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商家应履行告知消费者相关内容及费用的义务,充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提示:

警惕“免费赠送”“限时活动”等话术,核实活动主办方资质及商品实际价值,选择证照齐全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店铺。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规划购买计划,不去盲目消费而购买近期无用的商品。

 

 

案例三:微商交易风险

 

案情介绍:

2024年12月,消费者通过微信向个人卖家购买衣服,收到后发现衣服褪色严重。协商退货时,卖家以“多洗几次即可”推诿并拉黑消费者微信,导致维权无门。

 

处理过程及结果:

卖家未办理营业执照,仅通过朋友圈交易,无实体经营信息,执法人员也无法联系上卖家,后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案例评析:

网购因其便利的特性越来越成为消费主场,但是通过社交平台交易,给监管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维权难”的问题。此案件中,消费者投诉的卖家不能称作“微商”。“微商”是指在腾讯微店平台注册、认证过的商户,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而现有的情况是大多数微信卖家只是通过朋友圈发布商品进行宣传经营,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消费者看中某件商品,货款直接微信转账给卖家,一旦被卖家拉黑,又或是卖家删了号,对于消费者维权造成很大的困难。

 

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应选择具有良好信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切勿直接转账给卖家,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保留消费证据。如:购买时的聊天记录、卖家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及图片、支付凭证、运单。

 

 

(来源:建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