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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度建德市重点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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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文件精神,建德市2024年度重点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31元/亩。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现对我市2024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1. 2024年重点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31元/亩;

2. 公示地点:各村村委会公示栏、宣传栏;

3. 公示时间:2024年月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4. 清册要求:各村及时更新清册信息,如身份证、账户、面积金额、补偿对象(含变更过世补偿对象)等信息更新;

5. 意见反馈:补偿对象如对清册有异议可到市林业局、乡镇(街道)林业站、各村村民委员会反馈意见;

6.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视为认同本年度发放清册;

7. 公示后请各村将公示情况及公示照片反馈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统一将公示情况上报给市林业局。

注意事项:

1. 各村公益林面积,以省公益林应用管理场景平台核算的面积为准;

2. 根据文件要求,到户补偿资金,优先发放到市民卡上的银行账号中;

3. 因项目长期征占用公益林,各村公益林面积发生变化,对变化部分面积已进行预扣除(增加),请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清册进行调整;

4. 因补偿资金下发后,无法收回,请权利人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仔细核对公益林补偿金额和补偿账户;

5. 公益林补偿面积、补偿账户、权利人发生变化的,需提供村委会说明;

6. 请各村关注本村的留流山(承包山),合同到期后,补偿资金及时收回;

7. 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补偿资金将按清册发放;当年不主张权利,视为放弃本年度公益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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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