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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下班后在单位打牌,返家途中遭遇车祸,属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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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高某为一超市员工。2022年1月,高某邀约同事下班后逗留超市内打牌,牌局进行约1个小时后结束。高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该区人力社保部门认为,高某因进行娱乐活动,当天下班时不属于“合理时间内”,遂不予认定为工伤。高某的亲属则认为,高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处于工作地返回住所地的合理路线,应当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点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高某在下班时邀约同事在单位打牌娱乐,下班后未及时回家,仍继续打牌娱乐,且期间其一直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在超出下班时间较长时间后才回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情况。人力社保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