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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8日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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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7月1日至办理调整当月,其间单位少缴或多缴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补缴或退缴手续?

答:单位在年度调整后对月缴存额增加的职工需办理自2024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线上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后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少缴补缴”事项申报;线下需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至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对月缴存额降低的职工需办理自2024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退缴手续,线上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后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退缴”事项申报;线下需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至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办理。

 

2.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如何调整?

答:杭州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调整按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 2024年10月1日起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如何调整?

答:2024年10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中心按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

 

4. 单位如何规范申报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和缴存基数?

答: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职工2023年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39530元的,应按实际工资填报“上年度月均工资”项目,按39530元填报“缴存基数”项目。工资申报情况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依规予以追缴。

 

5. 年度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年度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年度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6. 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单位是否需办理年度调整?

答:单位仍需办理年度调整,按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