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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8日
注销用电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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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三十三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现有以下用电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特此予以注销用电户,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联系更楼供电所。清单如下:
如有疑问请联系:更楼供电所 王海兰13735533114 供电公司营销部 朱润秋 15858116598
国网建德市供电公司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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