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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9日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问题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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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2024年度调整的范围和内容?
答:在杭州公积金中心及其各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应当办理年度调整,年度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2024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完成年度调整。灵活就业人员需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完成年度调整;不需要调整的,无需办理年度调整。
2. 2024年度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且不高于规定的上限、不低于下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确定;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确定。
3. 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为多少?
答: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3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杭州市区为2490元,桐庐县、建德市为2260元,淳安县为207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
4. 2024年度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单位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在10%至24%的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 2024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时间?
答:2024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7月1日至办理调整当月期间,单位少缴或多缴的住房公积金,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或退缴;灵活就业人员年度调整后执行新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之前缴存月份不再办理补缴和退缴。
6. 2024年度调整的办理程序?
答: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实行网上申报,由单位代理人(须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选择“登录—法人登录”,使用账号登录后,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项办理。未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的单位,应先进行法人账号注册。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U盘自备)。
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数调整”事项办理,或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jj.hangzhou.gov.cn
咨询电话:12329
0571-64780121 (新广场)
0571-64780531(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