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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8日

腰突治疗找“神医”?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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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投诉举报电话,称自己的父亲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犯病时严重影响生活,他听说有个“神医”金某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效果很好,就带着父亲前往求医,结果父亲腰痛不仅没减轻,反而还有所加重。王先生急了,便拨打了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对查明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金某家的楼道间里搜查出了海龙、鹿角片等32种中药材饮片,以及金某自磨的“药粉”“药酒”和一次性注射器、拔罐器、钢针等物品。

经查实,金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他人进行放血、配制自磨药粉等诊疗,并收取治疗费。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人员对金某作出罚款50000元,没收实际违法所得2000元,并没收中药材饮片的行政处罚。后经查询,金某此前也有过一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的记录。若三次非法行医被处罚,将构成非法行医罪。

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提醒,公众要树立安全就医理念,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忌被非法行医的低廉收费和便捷就诊蒙蔽。同时,再次提醒无任何执业资质又想借行医赚钱的人,遵纪守法,切莫害人害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该证书,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来源:健康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