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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18日
我市个人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第一单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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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个人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第一单产生
□ 卢 艳
日前,我市首例非普通住宅交易土地增值税产生,这是我市开征个人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的第一单。
这套成交的房源是位于白沙新村,面积为23.34平方米的车库。房主是2003年以37500元左右的价格购入,于2007年1月办的契证,2月初与买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春节前夕,卖主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过户手续,经过评估,现在这套车库的市价为40000元左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该房主交纳了40000×0.5%=200元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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