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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失业保险金提高到每月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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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提高到每月490元
□ 王智杰 曾彩云
经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照通知,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3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医疗补助金分两块,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5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7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6元。
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其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2007年9月1日起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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