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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27日

惠民医疗成“救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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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医疗成“救命”政策

□王正伟

前两天,莲花镇一位姓郑的女病人到市中医院做血液透析,做完后回家还能做一些相对轻松的家务活。而在去年初,这位女病人怕支付不起血透费用,坚持让村里人把自己抬回去,准备等死。市中医院赶紧派医生上她家宣传医疗惠民政策,总算解除了她的顾虑,放心继续接受治疗。郑某现在经常讲,是医疗惠民政策救了她的命。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针对残疾人、老年人、低保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开始实施的惠民医院政策,让持有低保和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病人享受到了“十四免、十减半、五优惠”的医疗政策,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寿昌镇一位姓凌的女病人,因尿毒症引发急性左心衰、肺气肿,还欠着医院3800元钱,最长一次熬了16天没做血透,生命垂危。正是有了医疗惠民政策,从去年10月开始她在市中医院每两周做5次血透,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市中医院吴闽程医生介绍,目前在该院做血透的病人有56名,其中一部分是因病致贫的低保户、困难户,如果没有医疗优惠政策,许多重病患者只能消极地等待死亡。

目前我市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惠民医院,其他各建制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含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市中医院为惠民医院的协作医院。惠民医院的减免费用由市财政、市慈善总会、惠民医院和协作医院共同筹集。去年全市共兑现医疗优惠政策资金132.5万元,按照政府承担80%,惠民医院或协作医院承担20%的比例,仅此一项市政府就为低保、困难病人支付了106万元的治疗费用,各相关医院也承担了26.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