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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8日

我眼里的建德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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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里的建德农村改革

□吴鹏

74岁的许金标老人,堪称建德农业的活字典,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建德农村的大事小事,他几乎不加思索就可以倒背如流。许老不仅见证了建德农业波澜壮阔的历史,更是一位身体力行的参与者。他参与筹建了建德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并于1979年任县农办副主任。我们从历史资料记载中发现,在建德农业决策参谋和执行推动的过程中,都能看到他活跃的背影和痕迹。1994年退居二线后,他有了闲暇时间,开始潜心整理自己几十年走过的历程,写下了长达数十万字的《建德市农村改革开放30年大事记》《孺牛一生》《许金标年表》三本书稿。

在市农办为他保留的一个十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我们从他如数家珍的讲述中“走进”建德农村改革开放的历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建德农村改革30年中发生了三件具标杆意义的大事:一是建立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是培育了市场机制,促进了农产品和农村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三是本世纪初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到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如果从时间脉络和核心内容加以区分,建德农村改革的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84年,冲破了包产到户“禁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包产到户。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废除了人民公社。这一阶段的改革是以农民获得生产充分自主权为导向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历了四轮艰难曲折的过程,“包产到户”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制得以普遍推行,动摇和瓦解了人民公社体制,1983年,全县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全部政社分开、撤社建乡的工作。人民公社体制的土崩瓦解彻底,标志着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基础从此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包产到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全面丰收,长期困扰农业的“供给短缺”问题得以大幅缓解,全县第一次出现了“卖粮难”。

第二阶段,1985年至1992年,为改革农产品统派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市场化改革阶段,农民由此获得了产品处置的自主权。这一阶段可以看成是农村改革迈向市场化的阶段,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奠定了基础。

1985年,国家对农产品的统派统购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根据中央的政策,县委、县政府取消了长达30多年之久的农产品统派制度,对粮、油、棉、糖一类统购的农产品实行“双轨制”,即“合同定购”与“市场议价”。对畜产品、水产品、水果等二类派购的农产品全部实行市场议价。农民可以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安排生产和销售农产品,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大跨越。大批剩余劳动力逐渐从土地上解放和转移出来,随着工商业和服务业人业人员的增多,乡镇企业在这一阶段异军突起。

第三阶段,1993年至2002年,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阶段,农民获得了自主择业和创业的权力。

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转变,培育了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了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兴办了一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全市农业朝着商品化、特色化、产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经过这一阶段的改革,我国农产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和调节供求的方式已经全面确立,并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全面稳定的提高,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在农产品总量增加的同时,品种增多,品质改善,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从农村税费改革到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阶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中央自2004年起,连续发了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扶农政策。2004年,我市比国家规定提前两年取消了农业四税(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寿终正寝。

许金标说,30年的农村改革走过了一段艰辛的路程,每一个阶段都遇到了“左”的思想阻力,渐进化的道路上始终伴随着矛盾、斗争和曲折,但改革最终沿着正确的道路昂首阔步地前进。农村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实践,使建德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