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15年09月10日

部分乡镇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阅读数:219   本文字数:460

部分乡镇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本报讯 9月7日、8日,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联合对我市部分乡镇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察人员走访调查了8个乡镇后发现,部分乡镇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督查人员随机抽查了乡镇河道,现场查看河道水环境情况,并根据河长公示牌所公布信息联系一、二级河长和监督举报电话。督查人员以普通市民身份了解河道情况、反映河道问题,各河长都能耐心解答。在走访的寿昌镇、航头镇、大同镇、李家镇、下涯镇、大洋镇、梅城镇和三都镇,一级河长电话接通率为100%,航头镇、李家镇、三都镇的监督举报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部分河长对于所管辖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够全面,无法及时解答督查人员所提问题,如个别一级河长不清楚所辖河道的长度或所辖河道数量,个别二级河长不清楚自身工作职责。部分乡镇的河长公示牌所提供的信息有误,如下涯镇塘庄坞溪的河长公示牌将该河道标注为其他级河道,与市委办印发的〔2014〕7号文件所公示的乡镇级河道不符;大洋镇大洋溪徐店段公示的二级河长联系方式有误;航头镇小江溪河长公示牌未标注一级河长的联系方式等。

(记者 纪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