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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9日
农村健身器材“久病无人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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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健身器材“久病无人医”
本报讯 从2001年开始,我市陆续在232个村安装室外健身器材。这些长期露置在室外的健身器材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淋和频繁使用,目前现状如何呢?近日,记者在走访村(社区)时看到的情况是,健身器材或锈迹斑斑,或缺胳膊少腿,或闲置在杂草丛中,或歪倒在路旁……政府鼓励全民健身,配置了农村室外健身器材,成了各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身患重病”的健身器材,不但无法满足市民们的日常健身需求,还存在着安全隐患。究竟是何原因,让这些农村健身器材“久病无人医”?
健身器材带病上岗成碍眼“风景”
近日,记者走访了梅城镇和李家镇的部分健身苑(点),发现健身器材带病上岗的问题突出。梅城镇梅花小区的健身苑(点),健身告知牌仅剩一个空架子,大部分健身器材油漆脱落、锈蚀严重。宝华洲社区位于西湖边的健身器材损坏程度更严重,双联太空漫步机脚蹬脱落了一只,另一只倾斜,脚蹬的踏板深陷在泥土里,给地面留下两个浅坑;骑马机的内部轴承缺失;太极揉推器的四个圆盘仅剩两个,另两个会左右摇晃;还有的健身器材早已断裂,仅存一个底座。西湖边一组十个健身器材仅剩两个能正常使用,市民叶女士告诉记者:“平时没人维护,器材坏了,玩的人少了,也不知道找谁反映。”宝华洲社区主任张慧介绍说,西湖边的这批健身器材是2006年安装的,到目前已使用了近十年。由于平时使用频繁,健身器材损耗严重,近两三年来陆续破损,已无法正常使用。
记者随后又来到梅城镇南峰码头,这里的健身器材基本上也是伤兵残卒,歪斜、破损……各种“病症”的健身器材都有。健身器材上的铭牌显示,这批器材安装于2008年,使用年限是4年。由于缺乏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这批超龄的健身器材早已烂成一堆废铁,原本应该点缀农村的健身器材以残缺的姿态处于码头之上,成了刺眼的“风景”。
在李家镇的新桥村和新联村,健身器材都存在油漆脱落、器材锈蚀、踏板断裂等情况,一组器材中都有一两件被损毁,附近的村民担心孩子在玩健身器材时会受伤。李家镇文化中心门前的一处健身苑(点)杂草约有半人高,健身器材几乎被淹没在草丛中。
健身器材有人装、没人管
对于健身器材带病上岗、超龄服役的现状,梅城镇文化员何樟昀也很无奈。他告诉记者,为了创建省级体育强镇,梅城镇在2008年新增了一批体育健身器材,每个村至少设有一个健身苑(点)。2012年复评时,这批健身器材尚未出现问题。他认为,镇政府、体育部门只是负责器材安装,后期和日常的维护应该由村里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因为缺乏专项资金和专职人员,导致很多村没有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
然而,宝华洲社区主任张慧却认为,健身器材的管理职责不在社区或者行政村。她表示,社区缺乏相应的维护资金和维修人员,器材出现问题后,只能向镇政府作口头汇报,但未得到过答复。希望政府、体育局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健身器材更新的问题。
其实,只要做好日常的维护,超龄的健身器材也能保持“身体健康”。何樟昀表示,健身器材的维护并不复杂,成本也不高,只要定期刷漆防锈、加油润滑,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就可以了。姜山村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这批2008年安装的健身器材目前大部分都能正常使用。姜山村党委书记徐玉良告诉记者,该村健身苑(点)的卫生由保洁员实行包干制,健身器材的管理由村文化员负责。健身器材破损后,由文化员上报村两委后,再由村两委统一安排进行修理。姜山村每年维修健身器材的费用在3000元左右。2013年,姜山村还对4个健身苑(点)的健身器材进行统一喷漆维护。不过徐玉良补充说,村里还有部分健身器材无法正常使用,希望上级政府安排人员来专项修理。
在农村,只见有补充的新器材,很少对旧器材进行维护管理。许多村、社区因为缺乏专项资金,也不知道管理的主体是谁,从而导致了健身器材“有人装、没人管”的怪象。
器材损坏谁来修?
落实既有制度是关键
几乎所有的采访者都表示,缺乏专项资金是健身器材“久病无人医”的根本原因。多数采访对象对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不清晰。
其实,早在2006年,市政府就曾转发过体育局的《建德市全民健身苑(点)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乡镇(街道)是健身苑(点)的受益单位和产权单位,应当落实管理措施;各健身苑(点)所在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日常健身器材检查登记制度、器材损坏报告制度;发现较严重的损坏情况应及时张贴停用告示牌,及时修复。办法还指出,乡镇(街道)要将健身器材日常维修资金编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健身苑(点)在经过五年以上使用后,因场地布局或器材损坏需更新时,须向体育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办法中还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落实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督查乡镇(街道)内各行政村、社区健身苑(点)日常管理及健身器材保养和维护。
市体育局副局长郎忠魁表示,有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体育设施“重建轻管”或“只建不管”,致使一些农村健身苑(点)因无人管理、无经费着落,健身设施破损严重;有的健身苑(点)被“异地移民”,重新“安置”到极不方便的地方,给群众正常锻炼造成了影响。郎忠魁认为,既有的管理办法还需要切实落实,并健全室外健身设施风险防范机制,才能让公共体育设施管好、用好。
梅城镇副镇长彭思远表示,将配合体育局做好健身器材现状的普查、统计工作;给予行政村(社区)一定的辅助资金,对能够修复的健身器材进行修复,对完全破损的健身器材予以拆除;督促行政村(社区)加大管理力度,落实日常维护,有问题早发现、早上报。
李家镇文化员关慧霞也表示,李家镇在市体育局相关技术员的指导下,已经对全镇25个健身苑(点)的健身器材状况进行过一次普查,争取年底前对问题器材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根据健身器材的具体情况,对有维修价值的进行维修;没有维修价值的,尽早进行拆除。但是,郎忠魁还告诉记者,由于体育局缺乏专业维修人员,需要联系厂家派专人前来,因此维修成本较大。而且维修不会针对某一村或社区,都是根据上报的情况统一维修。由于缺乏专项维修资金,健身器材的维修、更新工作开展困难。
(记者 纪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