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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1日

民情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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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快递

一市民来电反映:府西路34幢北面(机关幼儿园门口)的化粪池盖子破了,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市住建局回复:市政110小分队已进行维修,疏通了化粪池,并更换3块盖板。

一市民来电咨询:建德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改办回复:申请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具有新安江、洋溪、更楼街道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属地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一年以上;二、现住房条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现住房条件是指:当申请家庭成员三人以上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应在45平方米(含)以下,当申请家庭成员不足三人时,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准入标准。三、经济条件:申请人持有《建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两倍之内的。特别提示:根据2010年8月9日颁布的《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其他有法定扶养、赡养、抚养关系的人员,以上人员的收入、房产均要纳入审核范围。四、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2周岁(含)以上的家庭和烈属、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待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推出时,我办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网站、《今日建德》以及各个社区等地发布申请公告,请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