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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5日
关于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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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的通告
根据省、杭州市和建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1月起,我市将全面进行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严肃选风选纪,维护换届选举工作正常秩序,以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平稳有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以及《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建纪〔2013〕76号),现就广大党员、干部、村民和社员依法依章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十大禁令”“九个不准”,通告如下: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十大禁令”:
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小)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以送钱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7.严禁借换届之机,私分公款公物或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换届选举期间,竞选人及其亲友要严格遵守“九个不准”,同时不得指使他人代行违背“九个不准”的事情:
1.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2.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3.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
4.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5.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
6.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7.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8.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9.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继续保持对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采取暴力手段破坏选举、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贿选行为,或采取其他手段破坏选举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对违反换届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一律宣布本届当选无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换届纪律的,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离任村主要干部,有扰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行为的,一律终止定期补助。
特此通告。
中共建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建德市委组织部
建德市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检察院
建德市公安局
建德市民政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五不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级各套组织的候选人(自荐人),若当选,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
5.丧失行为能力。
建德市村级组织换届“十不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候选人(自荐人),不宜当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
2.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
3.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参加邪教组织,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组织参与非法、非正常上访;
5.道德品质低劣,近3年内因黄、赌、毒被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在群众中影响较坏;
6.上届村换届选举时因贿选、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受到取消候选人资格、宣布当选无效、党纪处分及行政拘留以上处理;
7.上届任期内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实际又拒绝辞职,被停职或调整;
8.经审计存在严重经济问题或拖欠集体经济目前仍未归还;
9.经认定存在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且拒不整改;
10.先锋指数考评中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建德市农村“六事一日”工作法
每位当选的村干部应恪守“六事一日”工作法:
每日一人一记:各村公布干部值班表,每天至少安排一名村主要干部值班,同时安排若干名村干部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坐班,及时对群众需要代办的事项进行代办。
每周一会一理:各村每周固定一天,由村两委干部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对上周工作进行回顾,布置本周工作。
每旬一接一访:各村应定期开展集体接访、走访农户或民情恳谈活动,全体村干部参加。
每月一审一报:各村每月下旬固定一天进行集中审账。次月初,流水账在村务公开栏和“建德市村级财务流水账公开”网站上公开。
每季一议一决:各村每季度末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商议、表决。
每年一述一评:各村每年年底,组织召开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会议,对村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
咨询服务举报电话:64786681
市村换办地址:新安江街道府西路82号(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