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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30日
2011年首轮楼市调控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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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首轮楼市调控新政出台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税收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根据这一政策,以一套2011年1月27日最后一笔交易的房子为例,2010年7月购入、建筑面积101.21平方米、当时购入价56万元、以72.6万元出让,之前营业税及附加0.9296万元[(72.6万-56万元)×5.6%],执行新政策营业税及附加为4.0656万元[72.6万元×5.6%],需要多缴纳交易税金3.136万元。
(通讯员汪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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