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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07日

随意晾晒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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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晾晒起纠纷

城管提醒:公共场所随意晾晒衣物违反城管条例

5月6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一名开着轿车的市民来到江滨公园清洗车垫。洗完后,该轿车司机便随手将车垫晾晒在城西农贸市场对面公厕上方的护拦上。刚清洗完的车垫还不停地滴水,水珠从公厕门口流下,妨碍了过往市民通行。

面对这一情况,该公厕的管理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可对方不但没有理会,而且态度恶劣,这令公厕的管理人员十分气愤,双方便发生了口角,许多围观市民也纷纷谴责这名随意晾晒的轿车司机,还有市民拨打了110电话。此时,轿车司机见势不妙,就连忙将晒在护拦上的东西收好,准备驾车离去。而这名感到委屈的公厕管理人员,便挡在车子前面,不让对方离开。没过多久,民警及城管人员赶到现场,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劝解,终于平息了事态。

据城管执法新安江中队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天在江滨路城防护堤上巡查时,每天都会遇到这种随意晾晒的事,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有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

为此,城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沿街随意晾晒衣物,不仅不卫生,而且有碍市容,希望市民改改这种陋习。(记者宁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