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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4日

玫瑰花开香如海

——草木笔记之四十三

□ 杨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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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玫瑰,立马想起两首耳熟能详的歌曲,一首是《玫瑰玫瑰我爱你》,另一首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玫瑰集美与爱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情人节到来,人们就会给亲爱的人送上代表爱情的玫瑰。

玫瑰是一种观赏植物,但其字却从玉旁,很是令人不解。其实,“玫瑰”原意指的是玉石或珠宝。《说文》:“玟(玫),石之美者,从玉文声;瑰,玟瑰,从玉鬼声,一曰圆好。”就是说玫和瑰均为珠玉,玫是玉石中最美的,瑰是珠宝中最好的。“玫瑰”一词最早见载于《韩非子》中“买椟还珠”的故事,其中有“缀以珠玉,饰以玫瑰”的句子,楚人以价值不菲的“玫瑰”装饰“椟”,难怪郑人要“买其椟而还其珠”了。

不知何时,人们发现了这种植物,觉得非常好看,而那些好听的名字都已经给了其它花朵,只得借用“玫瑰”一词以名之。《群芳谱》云:“今花中亦有玫瑰,盖贵之,因以为名。”玫瑰还有数个别名,如徘徊花、女儿花、离娘草等。

汉代始有“玫瑰树”记载,晋代葛洪《西京杂记》曰:“乐游苑自生玫瑰树,树下多苜蓿。”乐游苑故址在今西安市南郊,本为秦时宜春苑,汉宣帝时改建为乐游苑,这是古人第一次将“玫瑰”与植物联系在一起。到了唐朝,玫瑰才作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植物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有不少诗文描绘它。白居易《草词毕遇芍药初开》写道:“菡萏泥连萼,玫瑰刺绕枝。”玫瑰花很美,但它的枝条上却长满了刺,这种带刺的植物,肯定不可能再指珠玉类了,而已经是玫瑰花。李肇《翰林志》载:“(翰林)院内……玫瑰、凌霄、牡丹、山丹、芍药……杂植其间,殆至繁隘。”说明当时玫瑰和牡丹等众多植物一样,已经开始成为普遍种植的花卉之一。宋代以降,各种歌咏玫瑰花题材的诗歌开始较多地出现。

不过,不可思议的是,玫瑰虽然很美,但在中国本土文化中却一直不受待见,文人士大夫甚至以“刺客”称之。南宋姚宽《西溪丛语》云:“牡丹为贵客,梅为清客,兰为幽客,桃为妖客,杏为艳客,……玫瑰为刺客。”这大概是由于玫瑰茎上锐刺猬集,一不小心就会被扎破手指,所以让人讨厌。

如今,玫瑰是城市绿化和园林的理想花木,适宜成片成列栽植,用于点缀广场、堤岸、花园、马路隔离带等。

在古代,玫瑰也曾有大量种植,但似乎却不只用于观赏,更注重的是玫瑰“可佩可食”的应用价值。

明代王世懋《学圃杂疏》说玫瑰色媚而香,甚旖旎,可食可佩,园林中宜多种。清代陈淏《花镜》也说:“此花之用最广,因其香美,或作扇坠香囊,或以糖霜同乌梅捣烂,名为‘玫瑰酱’,收于瓷瓶内曝过,经年色香不变,任用可也。”在他们看来,玫瑰花并无异处,而是一种“可食可佩”的实用经济作物。

俗语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佩,自然是因为玫瑰浓郁持久的芬芳香味。唐代李建勋《春词》曰:“折得玫瑰花一朵,凭君簪向凤凰钗。”折下玫瑰头上戴,一开始,玫瑰便成为佩戴之物。明代文震亨《长物志》云:“玫瑰一名徘徊花,以结为香囊,芬氲不绝。”将玫瑰花盛以香囊以佩之,芳香不断。玫瑰大多密生枝刺,一芽多花,花枝被剪下后花朵会很快萎蔫,不适合作鲜切花。但玫瑰花奇香无比,于是人们提取玫瑰精油,制成玫瑰露等作为护肤用品。北宋张邦基《墨庄漫录》载:“玫瑰油,出北虏,其色莹白,其香芬馥不可名状,用为试妆。”这是以玫瑰命名的化妆品流行的较早记载。

即便玫瑰供人们“可佩”,但古人依然看不起它。《长物志》说玫瑰“然实非幽人所宜佩。嫩条丛刺,不甚雅观,花色亦微俗,宜充食品,不宜簪带。”花型一般,花色又俗,还带令人厌恶的丛刺,因此玫瑰又沦为“可食”的香料。

玫瑰花可作为香料,制成各种茶点饮品,如玫瑰酒、玫瑰茶、玫瑰露、玫瑰饼、玫瑰膏等。明万历年间《续修平阴县志》收录《竹枝词》曰:“隙地生来千万枝,恰似红豆寄相思。玫瑰花开香如海,正是家家酒熟时。”证明当时人们已开始酿制玫瑰酒。玫瑰花泡茶的记载就更多了,《群芳谱》说玫瑰“娇艳芬馥,有香有色,堪入茶,入酒,入蜜”,并介绍了一些制成食品的方法。清代亦复如此。王士雄《随息居饮食谱》将玫瑰花列入“调和类”,作为一种食品调和物对待,说它有“调中,活血,舒郁结,辟秽,和肝”的作用,并可以“蒸露熏茶,糖收作馅,浸油泽发,铁粉悦颜,酿酒亦佳,可消乳癖”。《红楼梦》里还讲到,宝玉挨了父亲的毒打,王夫人赶紧让人给他吃玫瑰露,说可以“心中爽快,头目清凉”。不知何故,被称为“古代中国百科全书”的《本草纲目》却未见收录“玫瑰”词条,令人费解。

在西方诸语言中,蔷薇、玫瑰、月季都使用同一个词rose,因为最初西方人并不能分辨这些蔷薇属植物的不同。只是西方人与中国人不同,他们把玫瑰花看作是浪漫与爱情的象征,常常把玫瑰送给心仪的女子,以表达他们对心中“女神”的爱慕。《泰坦尼克号》女主角的英文名叫rose,意思就是玫瑰,翻译成中文后成了“露丝”。如今,西俗东渐,玫瑰早已成为国人心目中用来象征爱情的神圣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