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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醉酒驾驶先是撞人,后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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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先是撞人,后是逃逸……
血液酒精浓度140mg/100ml!
三小时后交警成功将其抓获
10月7日晚8时许,大同镇大同村古城路上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郑某酒后驾驶,在撞人后逃逸。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侦查,三小时后,肇事司机被办案民警抓获。后经检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0mg/100ml(80mg/100ml以上为醉酒驾驶)。
10月9日上午,在大同中队民警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事故发生地点———大同镇大同村古城路(老镇政府旁)。在事发地,还有未燃尽的香和蜡烛,隐约可见斑驳的血迹。据附近的一名目击者介绍,被撞的行人陈某为大同村人,当晚正好在他家看电视,晚8时许离开,刚走出门几分钟,就听见“砰”一声巨响,他跑出门外,看到一辆面包车飞快地往上马方向驶去,至于车子颜色、车牌号码并未看清。为了确认刚刚发生的声响,他用手电照了照前方,才发现刚刚在自家看电视的陈某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
大同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值班民警告诉记者,被撞行人为50多岁的单身男子,民警到现场时,被撞行人已经身亡,路面上留下了一块车辆前保险杠的蓝色碎片、一把橘黄色的小电筒和一串钥匙。经了解,钥匙和手电筒为死者陈某物件。值班民警立即向中队、大队领导汇报,展开了调查。当晚民警经过简单磋商,分组开展调查:一组在现场寻访目击证人;一组到外围调查,寻找可疑车辆下落;一组展开网上作战。民警通过从现场提取的碎片甄别,确定肇事车为一辆长安系列的蓝色小面包车,经过网上作战组筛选,大同镇郑某的小面包车进入了民警视线,民警立即打电话给郑某,可是他未接电话,这更加引起了民警怀疑,于是火速赶到其家中。在民警耐心劝说下,郑某终于开门并带民警到简易房看车,经过查看,郑某的面包车保险扛破裂,从现场提取的碎片与郑某面包车破裂部分相吻合。在事实面前,郑某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整个事情经过:当晚,他在新安江请朋友吃饭,吃饭时喝了一些酒,在新安江至大同这段路上,郑某乘坐的是朋友的轿车。而到了大同镇后,他便开着自己的车子回上马老家,就是在前往上马的途中发生了事故,郑某说当时只觉得撞到了一个东西,由于害怕,就逃离了现场。
经杭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郑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进行检测:证实当晚郑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40mg/100ml。郑某先是撞人,后是逃逸,目前他已被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又是一个酒后驾车的惨痛教训,代价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一起车祸,两个家庭的悲剧。血的教训再一次提醒每个公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记者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