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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1日
3月1日起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
我市所有网络订餐食品均须使用外卖封签
外卖商家不装“阳光厨房”、不用“外卖封签”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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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获悉,《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新规定值得注意:全市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外卖餐食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外卖食品安全相对存在隐患。据悉,去年1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对外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志等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则对餐饮行业店内视频的覆盖区域、视频正常运行等做了明确规定。
“阳光厨房”指的是外卖餐饮行业应在厨房指定位置安装视频监控,并能展示入网餐饮单位后厨粗加工、烹饪制作、制作冷菜、餐具洗消等区域的操作;外卖封签则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根据《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要求,外卖封签应具备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且符合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模式,不能作为外卖封签。
此外,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广大市民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也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的安装和“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自2月中旬起,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并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2月中旬至2月底,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督导全市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的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
第二阶段为3月1日至3月底,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对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统一对外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为4月1日至4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的建设和“外卖封签”的使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针对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