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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优驾容错3.0”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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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在原有的轻微违法“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基础上,推出“优驾容错3.0”,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结合“交安码”,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宽严相济的原则,提高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

自今年3月推出“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以来,杭州已有超195万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在“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未按导向车道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机动车停车越线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三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此外,在“优驾容错3.0”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除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驶入高架快速路四类行为且不涉及扣车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之一的,同时,连续三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不予处罚。

据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陈启正介绍,此次升级后,“优驾容错”的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小型非营运车辆,而是面向所有机动车。且对于新推出的11种“首违警告”轻微违法行为,前提是连续三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优驾容错3.0”实施后,原“优驾容错2.0”措施继续实施,但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超速未达20%的、机动车停车越线、违反交替通行规定、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四个违法行为列入3.0版清单后,2.0版的措施不再重复适用。

(记者 郑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