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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1日

交通执法深夜亮剑 超限货车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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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4月以来,我市已启用11个动态检测卡点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通过治超电子眼抓拍,大大降低了货运车辆肆意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但是,部分超限运输驾驶员动起了歪脑筋,以污损、遮挡号牌、多车并排首尾紧随等方式通过治超卡点,躲避处罚。针对这一现象,近日夜间,交通执法人员严密布控,查获了两辆安装爆闪灯的超限货车。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安江中队通过监控发现,7月份以来,每到夜间8点以后,330国道乌石村卡口都有十多辆水泥槽罐半挂车采取安装爆闪灯、遮挡车牌等方式,妄图逃避超限检测和处罚。

新安江中队队员通过摸排侦查,详细掌握了遮挡号牌水泥槽罐半挂车的装货源头、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8月2日夜间8时,新安江中队在330国道寿昌段布控,不出两小时便查获了两辆通过加装镭射爆闪灯遮挡车头号牌的货车。

经检测,其中一辆金华籍水泥槽罐半挂车超限率为63%,另一辆杭州籍水泥槽罐半挂车超限率为46%。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数据和抓拍图片进行比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还发现,7月份以来,该金华籍水泥槽罐半挂车经过330国道乌石村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曾5次利用爆闪灯遮挡号牌来逃避检测,超限率均在50%以上。

根据《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安江中队分别对违法超限运输的驾驶员处以7660元和3855元的罚款;同时,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责令其拆除私自加装的镭射爆闪灯并清洗号牌。

(通讯员  邹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