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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建德好人榜公示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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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市持续开展每月“建德好人”评选工作,通过“发现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在全社会不断营造争当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为建德打造“重要窗口”展现“头雁风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经过广大群众和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推荐,相关部门评审,现将2021年5月“建德好人”正式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15日。在此期间,如对候选人有疑义,请及时向评选领导小组据实反映。联系电话:0571—64727115。

 

 

舒聿惇(敬业奉献型)

舒聿惇,男,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社区民警。

2021年5月20日凌晨4时19分,天下着大雨,新安江边双江街路口有人吵架。民警舒聿惇出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有人跳江寻短见,舒聿惇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携带救援设备,冒着大雨,越过3米高的护栏跳入新安江中。江水湍急,冰冷刺骨,只有13.6℃,而且由于天未亮,又下着大雨,能见度很低。舒聿惇紧紧抱住男子,奋力施救。15分钟后,在舒聿惇的努力下,男子终于获救。舒聿惇奋力挽回群众生命的事迹,得到了新华社、浙江日报等20余家主流媒体的点赞报道。

舒聿惇从警23年,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最前线,从事110接处警工作,累计接处警总量达到上万起之多,曾获杭州市实干亲民型民警、优秀社区民警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他对人民警察这个职业的热爱发自肺腑、深入骨髓。从警生涯中,舒聿惇遇到危险的事并不少,曾在抓捕嫌疑人的时候连人带车一起被犯罪分子的大卡车撞飞,也曾徒手夺过杀人嫌犯手中的斧子,但在他眼里,这些都是一个人民警察应该义无反顾去做的。

 

 

 

黄爱花(孝老爱亲型)

黄爱花,女,1975年11月出生,群众,更楼街道甘溪村村民。

结婚23年来,黄爱花始终将公公婆婆当做自己的亲生父母对待,言语上温和谦逊,生活上体贴入微,是一个孝老爱亲的好媳妇。多年来,她包揽了家中所有家务,照顾公婆的生活起居,开导公婆遇到的烦心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甘溪村的“德孝”传统,为村民和晚辈树立了榜样。尤其是在公公因意外事故不幸瘫痪卧床的三年时间里,黄爱花在公公病床前尽心尽力地照顾,喂饭倒水、端屎端尿、翻身擦洗、跑前忙后,让公公在病床上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公公生前逢人就说:“我真是有福气,这么好的‘女儿’让我碰上了!”直到公公去世,老人身上无一褥疮,衣着一直干净整洁。

黄爱花孝老爱亲的事迹,被村里人广为称赞,曾获2020年度“甘溪村好媳妇”。大家都说她用爱心孝心撑起了家庭的艳阳天,她却笑笑,说人都有老的时候,自己不过是做了应该做的事。黄爱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孝老爱亲的朴实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