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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失独残障夫妇面临扶养难题 多方合力调解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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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对年近七旬的失独残障夫妇,由两方亲属照料,靠着残障保险金和失独补助金生活,但后来其中一人却因故陷入无人照顾的境地。通过镇村、法院等多方合力参与调解,最终双方亲属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了老人的扶养难题。

三都镇某村的王大爷和张大娘夫妇年近七十,一生凄苦。丈夫王大爷常年卧床且不能说话,生活无法自理;妻子张大娘又患有精神障碍,时而迷糊,时而清醒。加上早年间夫妻俩唯一的孩子意外去世,对他们造成重大精神打击,让两人困窘的生活雪上加霜。

多年来,两位老人一直由双方亲属照料,靠着政府补助的残障保险金和失独补助金生活。但是自去年5月份以来,夫妻双方的亲属却因为王大爷的扶养问题、二人的失独补助金及残障保险金使用分配问题争论不休,王大爷不仅处于无人照顾的尴尬境地,冰冷的家庭气氛也令老人心寒。

一年来,当地镇村两级干部多次组织老人及双方亲属调解,但都因各方意见不一致,导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纠纷拖得越久,对老人越不利,如果有法律力量参与进来,有了法律依据,矛盾化解也能更彻底。”该村村党组织书记说道。于是,借助村“微法庭”,村书记向市法院梅城法庭发出调解邀请,希望借助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和法院力量,共同解决难题。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梅城法庭庭长俞颖赶赴现场。在“微法庭”里,俞颖法官一方面耐心询问双方亲属的扶养意愿,一方面向他们详细普及关于夫妻扶养关系和家庭财产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以此为依据对双方亲属做思想工作。镇村调解员了解本地情况,他们以乡情、人情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多为老人考虑。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2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亲属达成一致意见,会同当事人一起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对于王大爷夫妻俩来说,日常生活问题就是天大的问题。‘微法庭’设在家门口,满足了王大爷夫妇这样的残疾、年迈当事人解决生活问题的法律需求。镇村力量、法院力量借助‘微法庭’参与调解,也是把‘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彻到底的生动体现。”俞颖法官在调解结束后说。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的扶养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产生,既是双方的义务也是权利,同时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决定权,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通讯员 王媛媛 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