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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用心呵护 莫让青春凋零在绽放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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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当发现孩子有伤害自身的情况时,请家长们一定要重视起来,这时您的孩子很有可能已经患上了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市四医院最近接诊了不少这样的患者。

杨女士早年离婚,女儿目前读高二,一直随父亲生活。后来父亲再婚再育,女儿自觉不再受到父亲重视,经常与家人发生冲突。回到母亲身边后,也总是躲在房间里,有时会用手指甲抠自己的手臂,致使双手臂受伤。在多次与孩子沟通无果后,杨女士带着女儿到市四医院求助。经过接诊医生耐心的沟通交流,发现杨女士的女儿并没有自杀意图,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范畴,好在就诊早,经系统性治疗,孩子病情得到了缓解。

市四医院朱龙医生表示,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的特殊时期,生理机能的日趋成熟与心理发展的相对滞后,使得此时期孩子的内心冲突非常激烈,加之关爱和引导的缺失,致使部分青少年会采取自伤行为来缓解自己的负性情绪,以争取家人的关心。他提醒,如果出现这类情况,需要学校和家长高度重视,及早来院就诊。

青少年发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是严重的心理问题所致,具有普遍性广、终身患病率高、未来自杀风险性高的特点。需要从家、校、医三者的联合防护做起,做到及早发现和早期防护。朱龙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和干预:首先是个人因素,青少年普遍缺乏自信和具有较高的情绪反应,因而更倾向于用非自杀性自伤行为来缓解自己的负性情绪,这就需要学校和家人在帮助提高青少年应对挫折能力上多下苦功,要教会他们从容应对压力和挫折,通过加强热爱生命的主题教育,辨析生与死的价值,让他们对生命和人生有更多的理性思考;其次是家庭因素,父母的管教方式过于严厉、过度溺爱和保护孩子、对孩子关注少等均能导致青少年出现自卑、自责等情绪,从而实施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家长需要正确理解孩子的问题和需求,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限制自伤行为工具和方法的获得,多观察和陪伴孩子,及时沟通交流,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第三是环境因素,要优化社会环境,减少社会应激事件,加强对自伤行为发生的预警,及早发现,以便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与杨女士女儿有类似情况、由家长自行来院咨询的也有很多。朱龙医生也特别强调,请将患者本人带来就诊,尽早进行干预,必要时药物辅助或住院治疗。

(通讯员  朱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