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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7日
警惕!这些行为可能导致“被股东”
外借身份证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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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因身份证被冒用在建德注册了两家公司,一不小心成了“股东”,一名年轻人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求助,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协助其进行了后续处理。
1月22日中午,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来了一位行色匆匆的年轻人。“请问是市场监管部门吗?我的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了公司,你们一定要帮我解决啊。”这位满脸焦虑的年轻人姓石,他继续说道:“我今年年初去银行应聘,入职审查时,银行人事发现在我名下有两家位于建德的公司,但这两家公司与我完全没有关系。”窗口工作人员核实后发现,小石名下确实有两家位于建德的公司。但这两家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均需进行实名验证,且在名称自主申报、设立初审、电子签名等各个环节均有短信提醒,为何还会出现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呢?
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再三询问下,小石道出了实情。“当时是我同学找到我,说想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一家淘宝店,对我个人肯定不会有任何影响的。没想到他是利用我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了。”“所以设立登记时的电子签名与实名核验也是你本人自己操作的?”窗口工作人员问道。“是的,但是我同学说那些是垃圾短信,不用理会,我也没有仔细去看。”小石回答道。窗口工作人员在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对小石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告知这些行为的法律风险,小石表示以后一定会提高警惕。最后,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协助小石进行了相关后续处理。
年关将近,市场监管部门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一是对要求在政务服务网实名核验或者电子签名的不明原因事项提高警惕,二是谨慎外借身份证、政务服务网账号给朋友、同学等不可信人群使用,三是要对路边扫二维码换“礼物”的行为提高警惕。
(通讯员 宋一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