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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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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市消防救援大队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电动自行车消防处罚“第一单”。

1月20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派出所、各乡镇(街道)、网格员等力量,共组成42个检查组,针对全市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沿街商铺、“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夜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合用场所违规住人、居民楼院门口及疏散走道堆放可燃物、消防车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

当晚,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与新安江派出所、新安江街道人员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发现新安花园小区居民杨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小区楼道口。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场开出首张处罚决定书。

截至当晚12时,共检查各类单位和场所385家,发现隐患125处,整改隐患113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处罚数量27起,其中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处罚18起。

新春佳节临近,建德消防提醒市民朋友提高警惕,积极防范火灾发生,平安欢度佳节。做到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通讯员  朱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