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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2021年我市医保政策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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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21年,根据新实施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建德市医保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贯彻落实杭州市医保市级统筹的改革要求,在“能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原则下,分步实施,进一步夯实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任,解决现行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完善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和补缴政策、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生育保险政策五方面。目前不符合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补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医保退休待遇;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原36万元调整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也由原25万元调整至30万元;大病保险按人群设立不同的起付标准,封顶线为6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按不同费用区间设置70%—95%的超额累进报销比例,体现不同群体的待遇差异,其中向持证人员倾斜5—10个百分点,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调整了医疗救助政策,仅对持证人员实施医疗救助,符合上级对精准救助的要求,救助水平与杭州一致,同时取消了个人缴费,医疗救助资金由财政专项安排。同时,符合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按职工医保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

(记者  许奇平  许在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