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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刚取的钱被人捡走 民警调监控帮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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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歌谣传唱了一代又一代,然而有人捡到钱却直接拿回了家,好在民警通过监控找到了捡钱人,最终让钱回到了失主手中。
12月15日,新安江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阿姨的报警电话,称她刚从银行取出来的钱丢了。
新安江派出所民警马上联系了报警人刘阿姨。原来,15日早上10点多,刘阿姨在沧滩路口的农商银行取了3000元钱。取完钱后,她急匆匆地把钱夹在存折里,一起放在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内。在回去的路上,刘阿姨发现装钱的塑料袋破了,里面的3000元和存折都不见了。这可急坏了刘阿姨,因为这3000元可是给老伴交住院费的钱,刘阿姨返回沿途寻找无果后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了银行周边的视频监控。通过视频回放,民警发现刘阿姨从银行走出来的时候钱还在塑料袋里,当刘阿姨走到一家药店门口时,钱突然从塑料袋里掉了出来,然而刘阿姨全然不知。这时候,从药店走出的三个人看见了掉在地上的钱,其中一人转身叫了几声提醒刘阿姨,但是刘阿姨戴着头盔没听见。短短几秒钟之内,她们迅速将钱捡了起来,嘀咕了几句后就把那位提醒刘阿姨的人拉走了。
民警通过视频发现,捡走钱的其中一个人没有戴口罩,视频里清晰地显示出了她的样貌。当民警确定了她的身份,联系她的时候却怎么也打不通电话。民警只能联系其丈夫。
“你好,你是王某(化名)的丈夫吗?我是新安江派出所民警,刚才你妻子在药店门口捡到3000元钱,我们联系不上她,你能不能联系你妻子将钱还给失主。”
“这是捡的,又不是偷来抢来的。”
“这3000元是失主拿去给她老伴交住院费的,人家不容易的。”
这时,民警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我们也不确定是谁掉的,我们只是暂时保管下。”民警立刻抓住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利害关系,最后王某同意把钱还给刘阿姨,并向民警表示歉意。
当天中午,刘阿姨从新安江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钱,见到失而复得的钱和存折,她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通讯员 黄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