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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已婚女子分饰两角,同时诈骗两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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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张艳已婚并育有一女。在家待业的她幻想不劳而获,便谎称自己单身,想以“网恋”之名诈骗财物。经过一段时间的网聊,单身青年刘刚被张艳的花言巧语蒙蔽,正式提出与张艳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就此坠入张艳编织的情感陷阱。此后,张艳多次以生日、购物、旅游为名,骗取刘刚微信转账或微信红包,共计五万余元。其间,刘刚在网上介绍了自己的朋友王强给张艳认识。得知王强单身后,张艳便虚构了“闺蜜”刘丽的身份,假装与王强交往,最终确立了“网恋”关系。凭借相同的手法,张艳用“刘丽”的身份又从王强处骗取了一万余元。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面对迟迟不肯“奔现”的女友,刘刚和王强起了疑心,最终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
根据刘刚和王强两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张艳抓获归案,张艳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被告人张艳借交友之名,设下网络婚恋陷阱,骗取被害人刘刚和王强信任,在确定交往关系后,选择时机,以消费、周转等各种理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元。
(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