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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建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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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省、杭州市疫情通报,2020年11月23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我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市已连续29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目前,全国疫情高风险地区有1个,中风险地区有8个,分别是:
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前往上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近14天有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请务必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报告核验或健康检测工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随着冬季来临,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同时叠加呼吸道疾病高发期,辨别难度加大。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依旧是目前最有效、最简便的防护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以下九个方面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 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 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还有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及顾客。
3. 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4.火车站、汽车站、水运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民宿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6.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银行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7.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8.进入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的外来人员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同时建议以下三个方面的人员佩戴口罩: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去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虽无人员聚集的室内密闭公共场所。
建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