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0年11月18日

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 我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阅读数:1551   本文字数:694

本报讯  近年来,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日益普及,成为公众和商户广泛接受的支付方式。与此同时,个别单位和个人出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中国人民银行建德市支行也接到投诉,虽然拒收人民币现金不是普遍现象,但侵害了老百姓支付方式选择权,群众反映强烈。

“这种做法既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无法使用手机的群体,其权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人行建德市支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币现金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人民币现金,涉嫌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公众有多样化的支付需求,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在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中,人民币现金仍然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浙江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方案》,在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人行建德市支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我市稳妥有序推进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该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公平交易的核心,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就是要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依法保障消费者特别是习惯于现金支付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支付秩序。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人行建德市支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人行建德市支行向广大市民倡议,争做现金收付“调查员”,如果发现拒收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向该支行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1—64796922。

(记者 王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