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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
女友竟是“抠脚大汉” 13万元终究是错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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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小陈从没想过,“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这样的“美事”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一天,小陈通过某社交软件,搜索“附近的人”,看到一位头像面容姣好的女孩子。小陈试着添加其为好友,没想到对方竟然通过了。这个自称“小雨”的女孩子在聊天中显得温柔可人,小陈虽然一直没见过“小雨”的面,但非常喜欢她,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不过,岁月静好的日子没多久,“小雨”家就“出事”了:“小雨”妈妈生病住院了,治疗需要好多钱。“小雨”希望小陈能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小陈也果断慷慨解囊。
很快,“小雨”的生日也来了,情人节又到了……反正“小雨”总是有理由让小陈为其“一掷千金”。但每每小陈提出要见面时,总会发生各种“意外”,让两人的见面遥遥无期。不知不觉中,小李已经为这位从未见过的女友花掉了13万元。小陈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了,质问“小雨”反被其拉黑,小陈便向警方报案。果不其然,这位“小雨”所欺骗的不止小陈一人。而更让小陈瞠目结舌的是,这位让他意乱情迷的“美女”,实际上是一个名叫“小雷”的抠脚大汉。
那么,本案中,“小雨”的行为会涉嫌刑事责任吗?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小雷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虚构网络身份信息及性别,假扮女性与被害人进行网络交友,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被骗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