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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9日

取消户籍限制 扩大救助范围

我市将外来人口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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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外来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也可以在我市申请低保。

日前,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大慈岩镇汪山村走访低保户,将我市下发的《关于开展外来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耐心地讲解给村民汪仕芳听。汪仕芳儿子前年病故,她和老伴照顾着三个孙子孙女,儿媳妇外出打工,全家于2018年5月办理低保。由于二孙女为河北保定户口,根据原低保办法规定,核定该家庭建德户口5人。新的文件下发后,大慈岩镇将其二孙女也纳入了低保,核定该家庭户口6人。

汪仕芳感激地说:“原来一个月只有1250元,民政局帮我们调整后,10月份有3500元了。三个小孩读书担子重,现在政策这么好,太感谢政府了!”

据悉,新的低保试点工作开展后,只要持有我市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且居住2年以上或在本市实际居住2年以上(相关村社证明)、生活困难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依照《建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将外来人口纳入低保,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拓宽了保障渠道,让更多外来人口参与建德建设发展,感受建德温度。

(记者  余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