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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6日
因口舌纠纷 醉酒男子开车去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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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9日晚11时19分,交警梅城中队接到大洋派出所电话,称一名前来报警的群众疑似酒驾。喝了酒还大张旗鼓地开车到派出所报案,这人心也真够大的。交警迅速赶到大洋派出所,并对报警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高达13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经查,报警人周某系安徽人,目前暂住在大洋镇麻车村,在当地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店。周某称当日下午4时许,他和两位朋友在饭店偶遇,三人便一起开心地喝酒聊天,不知不觉周某就喝了近一斤白酒。酒足饭饱之后,两位朋友先走了,周某也回到自己店里休息。到了晚上9时许,周某在自己店里与几名客人发生了口舌纠纷,酒后的周某就拨打了110。报警之后周某并未等民警前来,而是将手机随手一丢就出门了,出警民警到达现场不见周某也联系不上他只能先返回派出所。在外闲逛了一圈的周某回到店里没有看到民警,以为民警未到现场,想拿出手机再次报警时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便独自驾驶一辆闲置已久的皮卡车到大洋派出所报案,想着快点把手机找回来。
经抽血检测,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周某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1—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
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醉驾竟不是第一次。2018年8月12日,周某在血检结果为206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金华兰溪发生事故,已被金华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周某当晚开去派出所报案的皮卡车不仅没有上保险,还属于逾期未检车辆。
“我当时太着急了,想着到派出所报案,又不是交警队,以为没关系的。”周某后悔不已。“你既没有驾驶证,又喝过酒,车辆还是未年检无保险的,不管去哪里都不能开车。报警的方式有很多,邻居那里借个电话就可以搞定,不能心存侥幸。幸亏这次没有发生事故。”交警对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春节将至,亲朋好友聚会增多,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少一分侥幸,多一份平安!
(通讯员 胡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