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19年11月13日
抢孙女翻墙入院涉非法侵入获刑
阅读数:903 本文字数:401
【案情】科某儿子与童某女儿系夫妻关系。2018年,小两口因婚姻问题出现矛盾,童某女儿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带着两个孩子从祁连县婆家回门源县的娘家居住,并在门源县城打工。因小两口关系不见缓和,7月11日,科某与马某等人来到门源县的童某家“抢”孩子。因童某拒不开门,且将大门从里面反锁,科某翻过院墙进入童某家中,强行将两个孙女抱走。科某的行为违法吗?
【点评】科某未经他人同意,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产生矛盾时,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泄一时之愤,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措施。法官建议,遇到纠纷难以解决、利益受到侵犯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对待,依法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切勿为达目的触犯法律。
(来源 中国普法网)
◎
《今日建德》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050167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