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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4日

关于申报2018年度享受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阅读数:838   本文字数:1005

全市各类有关企业:

为鼓励用人单位不裁员、少裁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社字〔2015〕219号)文件精神,现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二、补贴条件

1.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非企业单位);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2018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建德市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33%(企业裁员率是指裁员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裁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含非企业主动裁员人数(非企业主动裁员是指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同一年度内,稳定岗位补贴、社保费返还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确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2018年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申报程序

(一) 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稳岗补贴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 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3. 上年度非企业主动裁员证明材料原件(有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时需提供,可提供《企业裁减人员名单》作为凭证)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裁减人员名单》(可以到建德市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栏http://www.jiande.gov.cn/col/col1440904/index.html《关于申报2018年度享受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下载)。

(二)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经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基础上,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将稳岗补贴资金发放到相关企业。

五、其他

为了更好服务企业,实现“跑零次”,也可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递交申请。(使用快递方式申请需保证12月31日前能寄到失业保险科,不然视作放弃,以失业保险科电话确认收到为准)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管理服务处失业保险科收

联系电话:64721331/64731339/64722589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