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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4日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11月1日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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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城乡医保任务目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郑志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有调整,总筹资标准为16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500元/人·年,乡镇(街道)补助标准为150元/人·年,其余资金由市级及以上财政筹集;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会上,市医保局、税务局分别就参保和征缴工作进行了布置。

据了解,新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在原来银行代扣缴费的基础上,新增了支付宝自助缴费和税务办事大厅缴费,缴费方式更加便捷。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从今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俞伟在会上指出,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有助于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他说,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变化多的情况下,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得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来说,主要有三方面工作:抓好布置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领导,抓紧动员部署,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村、到岗、到人;要抓好参保征缴工作,加强宣传和部门协作,对缴费标准、医保报销待遇、缴费渠道等都要广泛宣传,确保参保群众对参保缴费政策应知尽知;要抓好参保扩面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摸清辖区内户籍人员的参保情况,特别是对参加省外医保的人员,要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系统”。

(记者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