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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一晚查获四起酒驾 其中两起是女司机
交警提醒:不要心存侥幸 切忌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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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夏日傍晚,约上三五好友,吃着烧烤、小龙虾,再来几瓶啤酒,岂不美哉。喝酒虽是乐事,但酒后驾车就要乐极生悲了。8月5日晚,建德交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查获了四起酒驾,其中两起为女性司机。
回家路不到2公里遇交警
当晚8时许,交警寿昌中队在蒋家山路设卡检查,叶女士骑着摩托车被交警拦下,一股酒气迎面飘来。经检测,叶女士酒精呼气值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叶女士称,当晚与朋友聚会,喝了约3瓶啤酒。她自认为酒量不错,3瓶啤酒对自己来说没什么影响,而且聚会地点离家不到2公里,应该不会碰到交警,于是她自信地开车上路了。
午夜没交警,放开胆子往前开
就在同一晚,交警新安江中队也查获了一起醉驾案件,驾驶员也是一名女司机。
当日凌晨,新安江中队在新安东路508号路段设卡执勤,90后女子黄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被交警拦截后,车窗一打开,就飘出一股浓烈的酒味,执勤民警立即对她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黄某酒精呼气值为117mg/100ml,后来血液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3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黄某当晚和几个朋友在KTV喝了7瓶500ml的啤酒,结束时已是凌晨时分,黄某认为交警已经休息了,自告奋勇送两位朋友回家,没想到在半路遇到交警夜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晚查获的四名酒驾司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为一时的心存侥幸付出了沉重代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忌酒后驾车。
(记者 朱海玲 通讯员 翁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