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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拉横幅、着债衣、家门口倒垃圾……

三男子“软暴力”讨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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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刘某某,建德人,初中文化,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日前,他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市法院判了刑,和他一起获刑的还有洪某某、邵某,三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该案从一起讨债警情查起,去年7月,寿昌派出所接到了辖区居民的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已经归还了大部分欠款,但仍然遭到刘某某等人的非法讨债。通过对嫌疑人的前科搜索,办案民警发现案发前一年,洪某某、邵某因非法讨债被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办案民警没有就此终结,继续回访当事人。通过回访当事人,发现受害人遭到嫌疑人长达两个月的跟踪,期间多次遭到密集的上下班骚扰、拉横幅、泼垃圾等方式讨债,十余次报警均未能有效制止,家人不堪其扰并引发打架。

随着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刘某某等三人的“软暴力”讨债逐渐露出水面,而他们常用的方式是上下班尾随跟踪、拉横幅、着债衣、家门口倒垃圾、上门骚扰等,如刘某某从吴某处接手了张某的债务资料,于是指使洪某某、邵某等人向张某的女婿钱民(化名)讨要债务。2017年8月2日和8月3日,洪某某、邵某等人两次到上海市普陀区某大厦,身着印有“钱民的父亲是老赖”字样的T恤在一楼大厅内走动,向钱民讨要债务。

办案民警发现,洪某某等人在杭州非法讨债的行为被以寻衅滋事进行行政拘留处罚,还有人员在逃。为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经过部署,行动当天,寿昌派出所分四路对嫌疑人进行统一收网,并查获大量借条及讨债凭据。后民警循线追踪,对借条上的债物人逐一联系,对涉及的建德、杭州、上海等地受害人逐一上门取证。因案发已过数年,一度取证困难,期间主办民警多次到杭州、上海等地公安机关翻阅、查询接处警记录,获取大量视听资料等客观证据。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于2016年至2017年9月期间,分别或伙同他人,通过辱骂、恐吓等方式,向被害人丁某等多人讨要债务,并强迫徐某腾退房屋,通过上述行为谋取不法利益,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刘某某为纠集者,洪某某、邵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综合上述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