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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7日

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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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请认真执行。

市长:

2019年3月26

 

清明节将至,祭祖扫墓、踏青游玩、农事生产等活动急剧增多,野外用火现象呈不断上升态势,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9年3月26日至4月12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森林防火禁令期间,在全市林地及林缘地带,严禁焚香烧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烧灰烧炭、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