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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5日

我市扶贫开发与低收农户增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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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市实施扶贫开发项目177个,总投资达2亿元。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全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302元,同比增长9.6%,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53元,同比增长14.0%,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我市把“联乡结村”帮扶工作纳入美丽建德建设目标中,确定帮扶项目113个,到位联结资金3138万元。加强帮扶资金监管,通过招标确定审计单位,并做好迎接杭州市第三方的抽审。把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发挥帮扶集团优势,着力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增长能力,促进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业。山屿海集团协助戴家村打造乡村养老示范基地,与戴家村合作成立山屿海康养幸福公社,定向捐助100万元扶持资金;杭州商旅集团与航头镇签订合作协议,助力该镇农旅产业发展。杭州市11个帮扶集团各选派1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引入产业发展项目,实现村级集体和农户增收。

2018年,我市精准确定帮扶对象,不断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精准扶贫全面完成倍增任务。做好低收入农户的认定及复核工作,发放保障金8600余万元。城乡低(残)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34元,12月再提高到764元。

我市争取杭州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13个,到位财政补助资金1304.35万元,13个项目全部完成并网发电,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每年每村10万元以上。新联村、朝阳村、狮山村、永嘉桥村、山峰村、邓家村、洪宅村、丰和村、柳村村、寿峰村、姚村村11个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获杭州市财政补助1100万元。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并就读,每生给予助学援助金和补助资金,对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救助。大力推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年发放加工费227.6万元,人均增收8337元。

我市深入推进异地搬迁工程,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全面完成搬迁扫尾工作。针对新一轮搬迁的实际,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搬迁农户继续按照直补的要求,纳入扶贫专户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完成异地搬迁直补项目52个,安置农户1771户5381人,补助资金 2046.2万元;实施异地搬迁工程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安置农户49户、153人,补助资金19.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报账工作。

(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