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18年11月14日

驾照分数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我市一男子因驾照“卖分”被拘留

阅读数:1421   本文字数:1061

本报讯  一不小心闯红灯,被扣6分;超速,又被扣6分……年检时,驾照分数不够扣,这可怎么办?“去黄牛那里‘买点分’呗。”然而,这样的操作是违法的,近日,我市交警就查获一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11月6日,交警大同中队交管站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一起机动车违法处理业务时,发现驾驶员黄某拿着一辆登记地为余杭的汽车行驶证前来处理交通违法。工作人员核对证件后发现并无异常,但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黄某驾驶证上的地址是新安江,而黄某却从新安江赶到大同处理交通违法,不由多问了几句,得知黄某是帮朋友处理。

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了记分处理。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驾驶员李某拿着之前黄某处理过的行驶证也来处理交通违法。“怎么都是帮同一个人处理?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工作人员以核对交通违法图片为由稳住对方,并迅速向上级负责人汇报该情况。

有关负责人到达现场后,问了李某一些行驶证上车主的信息,李某一问三不知。“你开对方的车居然不认识对方?”再三询问之下,李某终于承认,他是代别人来处理违章的,他把自己的驾驶证的分卖给了这辆车的车主。

李某告诉民警,自己是大同人,驾驶证的清分日期是11月12日,今年未扣过分,想到反正分数即将清零,能用分数赚点钱花花也是好的。听说邻村刘某可以帮他“卖分”,他就加了刘某的微信,两人商量好11月6日一起到交警大同中队交管站的窗口帮“客户”处理交通违法,处理完了会有“客户”支付报酬。

很快,民警找到了刘某。刘某也是大同人,前段时间从朋友处得到一桩“买卖”,就是帮忙处理二十分的交通违法,每一分按 120元计算。刘某的妻子在朋友圈以一分100元的价格发布了买分信息,分别物色到了黄某和李某。

事发当天,刘某带上证件与黄某、李某一起到交警大同中队交管站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去处理“客户”的交通违法。刘某在办事大厅外面等候,让黄某和李某先后去窗口处理,等处理完毕后刘某再支付报酬。不料,李某在处理时被工作人员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当事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警方对刘某、刘某的妻子和黄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理;李某因未造所后果,不予行政处罚。黄某成为建德首个因为“卖分”被行政拘留的驾驶员。对涉及该案的其他当事人,警方还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民警提醒,驾驶证代扣分属于“代人受过”行为,一旦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提供虚假证言或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依法论处,若有多次造成重大损失或使公安机关造成重大失误等严重情节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沈菲  通讯员 邵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