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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2日
我市发放应届高学历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共发放补贴95万元,惠及硕士以上毕业生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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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自2017年5月31日杭州市启动应届高学历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补贴95万元,惠及硕士毕业生46人、博士毕业人1人。
我市积极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自2017年5月31日起,新引进到杭州地区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将有机会获得一次性发放的生活补贴2万元或3万元。
该《办法》规定,补贴申请对象为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同时,申请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毕业后一年内在杭州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
(记者 宋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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